准考证书号:
备注:
1.申请分为网络提交与实物提交,网络提交将所需注册信息填好后直接通过网络进行确认。
实物提交请将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至标准A4纸上,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后寄至中心。
2.申请注册人员若注册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中心进行变更。
3.若申请绑定企业发生变更应至少提前二十个工作日提出。
4.在申请表审核合格后,予以发放新车申报人员资格证书。
5.表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报名表内容相符,如有改变请附件说明原因。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